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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和化妆品过度包装正式纳入监管范畴
类型:热点话题 发表时间:2010-04-21

《食品和化妆品包装计量检验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已于2010年4月1日正式实施,该规则旨在为认定食品、化妆品过度包装标准提供检验依据,这也标志着食品和化妆品过度包装正式纳入监管范畴。

《规则》对食品和化妆品包装计量检验内容进行了明确要求。除粮食的包装层数限量指标要求限定为2层及以下外,其他食品及化妆品的包装层数限量指标都限定在3层及以下;包装空隙率则要求饮料酒≤55%、糕点<60%、粮食≤10%、保健食品≤50%、化妆品≤50%、其他食品≤45%;要求食品和化妆品除初始包装之外的所有包装成本的总和不应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20%。在检验过程中,食品和化妆品包装中,凡是超过上述3个限量要求中任何一项的即为过度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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